太原原组织部长三次公款宴请花9万元被撤职。(12月31日 新华网)
公款吃喝是我国公务体制内的一大禁忌,对于中央八项规定的下发,各方政府都是相当给力的听命行事的,可是对于上级部门特别是省部级的部门,到底会不会落实,亦或者是说落实的到不到位,这些都是不为人所知的。直到给举报之后,纪委查处之后,那才是真的让人触目惊心的,他们的违纪违规的行为,不亚于“小官巨腐”的震撼力的。
山西省纪委31日对外发布,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山西太原市委原组织部长李志江、阳泉市郊区原区委副书记杨艳红、盂县法院原院长杨玉春、大同市统计局纪检组原组长黄林凤、左云县审计局局长闫传平、运城市盐湖区教育局教研室原主任畅慧珍等6名官员被处理。其实山西省的官场“地震”由来已久了,这样的查处力度之下,肯定会有不少的官员给相继落马的,只是上述的发布当中,让不少人感到错愕不惊的是他们违纪的内容,这才是被网民给吐槽的点所在。
经查,2013年1月至3月,时任太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的李志江借召开工作务虚会、座谈会和调研之机连续三次公款宴请,共计花费9.1万余元。其中,“务虚会”支出(包括住宿费、酒水餐费等)8.5万余元,以“全市电教(远程)工作会议”会议费名义,公款支付其他两次宴请费用6039元。另外,李志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太原市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山西省纪委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好端端的一个组织部的部长,居然是这样的“缺钱”吗?其实在笔者看来他应该是缺心眼吧!利用这些莫须有的会议,就是为了吃那么一些饭菜,那也是未免太过寒碜了。可是对于群众来说,谁会给你解释的机会呢?三次公款消费就吃了群众的9万块钱,这样的标题已经是足以证明你的死罪了,这些都是群众们不满意官员的地方。为了个人的享乐主义,就抛弃了当初对群众的承诺,这样的官员不要也罢。官员不严肃自我的工作作风问题的话,现如今的教训就是你们的前车之鉴了。(唐糖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