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岁的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京朝分所原警长宋某,因与交管局办公室秘书科原科长、原局领导秘书王某是中专同学的关系,将想买车牌的人介绍给王某,凭借一张领导的批示,直接就能办车牌。(新浪新闻12月31日)
众所周知,北京的车牌可是堪称“熊猫血”呀,据说有市民摇号两年之久都没有中,车子放在车库都已近积满灰了,所以北京的车牌可谓是千金难求。据称王某先后受贿8万、37万、42万为他人办京A车牌,在帝都“权钱交易”、“顶风作案”,胆可真够大的。
凭借领导批示就能直接上车牌,这让生活在帝都的普通老百姓情何以堪,因为“上面没有人”就只能辛辛苦苦摇号,苦苦等待“中号”,而那些“上面有人”的,就能通过一些非正常手段快速获得车牌号,这样的官方何以让大众信服。
有如此案例,我们不得不仔细思考,这究竟是人治社会还是法治社会,如果是法治社会不该是一切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吗?怎么能凭领导的批示,就直接让上车牌呢,相关制度名文规定摇号上车牌,无一例外,难道领导的批示比法还要管用,或者已经超法而存在了。
最终的结论只能是相关领导权力的滥用,暗地里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但是权力在领导手中,权力也必须在领导手中,因为领导要凭借权力管理社会上的相关事务,如果没有了权力,工作该如何推动呢。所以关键问题还在于如何监管领导权力的使用,监督他们的权力是不是用在该用的地方,是不是为社会人民谋福利,将社会治理得更好而使用,有没有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或者有没有想要滥用的苗头,这些都需要相应的监督。
所以,相应的监管机构必须拿出各种监督有段、监督武器,严格监管领导权力的使用,莫让这种事情再发生,莫在让社会大众觉得“官大于法”,伤人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