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教、基督宗教、伊斯兰教算高级宗教。因为它们的基础都是上帝的启示。从我个人来看它们的共同点比它们的区别多得多。德国话剧家 Lessing (1729-1781) 在他最有名的话剧 Nathan (1779) 中提出这么一个问题来: 这三个宗教之中哪一个是最真的呢?作者的回答是: 哪一个宗教对人、对人类最好,哪一个宗教是最正确的。
无论是旧约 (犹太人的 Thora),圣经或古兰经书都会有一些“非信徒“的现代人不能接受的说法。但是这些固定的说法能够代表这三个宗教吗?
虽然阿拉伯文化原来是世界上最发达的文化之一,但是它最后没有经历过启蒙运动。因此穆斯林们很有困难把宗教与国家分得很清楚。欧洲的中世纪本来也把基督宗教与政治联合起来。信仰与统治到现代性(modernity)以前是一致的。因此当时对所谓的非信徒她不想太宽容。
巴黎事件后我老问自己,为什么伊斯兰教的恐怖分子选择在法国来杀无辜的人呢?这个国家代表启蒙。法国大革命(1789)以后,革命家主张 liberté, egalité, fraternité,即自由、平等、博爱。受到法国哲学影响的普鲁士国王 Friedrich II (1712-1786) 宣布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 每一个人该按照他自己的样子得到拯救。他的意思就是说,在他的国度人有什么信仰都可以,他不管。
IS 不能代表伊斯兰教,也不能代表穆斯林界。在阿拉伯开明的文人看来,它是一个法西斯主义似的团体。从阿拉伯地区的女权主义者来看,它的战争是一个反对女人解放的战争。从IS来看,女人是东西。因此IS的男人觉得强奸东西没事,是应该的。强奸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必须的惩罚,女人不该要求、不需要解放。
巴黎的大屠杀是一种涉及到人类权利的活动。这个人类不但包括女人,也包括阿拉伯地区所有的人。不过我们每天听到的消息说阿拉伯人杀阿拉伯人,穆斯林杀穆斯林,比杀欧洲人多得多。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美国很有罪。这是美国人现在也慢慢明白的。可是问题也在于近东。因为工作问题,首先是穆斯林来德国,再是战争的原因他们来西欧。他们到德国后,我们基本上对他们宽容。他们可以建立他们的教堂,可以不学德语,可以保存他们的文化等。但是,他们不一定承认我们的文明。他们不要“一体化“ (integration)。比如他们不一定允许他们的女儿们跟德国人结婚,虽然他们已经拿到了德国的护照。不少次因为女儿跟德国人在一起,他们的男孩子杀自己的妹妹们。也会有他们的人公开地踩到我们的法律或者宪法上,虽然我们的律师按照规定帮助他们留在德国。
土耳其可以在德国建立他们的清真寺,但是我们不能在他们那里盖我们的教堂。欧洲太宽容吗?因为宽容,所以他们杀非我们非伊斯兰信徒吗?好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