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大兴法庭诉前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唐某自愿一次性补偿死者吴某家属30800元并已当场兑现。
有言道:“小酒怡情,大酒伤身”。然而,由于个体的差异,小酒夺命的例子不乏有之。甭说,原本其乐融融的唐某、吴某两家人,却因小酒惹上了烦心事,且看缘由。
为图喜气,热情主人摆酒邀四邻
唐某与吴某两家是隔墙邻居,平日里交情甚好。2016年2月23日,为给孙儿筹办满月酒,唐某在家中摆设酒席举行“筹备会”,宴请街坊四邻,图个喜气。起初,原本不喝酒的吴某未参加酒席,经不住唐某的再三邀请,吴某也来到唐某家。
难拒盛情,饮酒一杯竟夺命
酒席间,迎着高兴的氛围,唐某多次劝说吴某喝口喜酒,并给吴某倒上劲酒。吴某平日里本不喝酒,念及私交甚好,又是喜庆的日子,只得无奈地接过酒一饮而下。吴某回到家中感觉胃部疼痛,隧前往医院就诊,却医治无效死亡。
倾心调解,以理释法化干戈
事发后,法庭干警倾心组织双方调解,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将心比心,历时六小时,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握手言和,不再对簿公堂。这既安抚了死者家属情绪,挽回了两家人多年的情谊,也给双方及街坊四邻上了生动的法律课,避免了“闹尸”现象的发生,维护了社会治安、彰显了法律的教育功能,提升了法庭的公信力。调解后,周围老百姓纷纷表示以后婚丧嫁娶,都不再劝人饮酒,否则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莫劝杜康,出现伤亡责难当
酒文化,源远流长、根深叶茂。千百年来多少文人墨客饮酒吟诵、借酒明志,酒成就了多少英雄豪杰的不凡壮举,赐予了中国文化浓厚的生活气息。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开放,饮酒文化被曲解,形成了烂酒、劝酒、无酒不交友、无酒不成席的不良习惯和错误认识。
从道德角度看,优良的传统酒文化应该继承发扬,恶俗的劝酒、灌酒等行为应当摒弃,人与人之间情感友谊的建立与维持,不在酒量多少,而在内心的真诚度。
从法律角度看,因劝酒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应由劝酒人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若饮酒人自身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劝酒人的责任。如果明知他人已处于醉酒状态或身体严重不适饮酒,而故意劝酒导致他人饮酒后死亡或生命垂危而未及时采取抢救措施的,甚至放任不管导致他人死亡的还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酒虽好,也不要劝杯、贪杯,量力而行就好。否则因一时兴起引发事故,劝酒的人将为自己行为买单,饮酒的人也将承受身体的痛苦,甚至命丧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