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个别警察形象
1996年,时任福建领导的习近平为“漳州110”题词“人民的保护神”,1997年11月,国务院授予“漳州110”为“人民的110”荣誉称号,自此,“漳州110”闻名大江南北。漳州市更是把“漳州110”的服务精神作为漳州五种精神之一(五种精神分别为:1.芝山红楼革命精神 2.谷文昌创业精神 3.龙江风格精神 4.中国女排拼搏精神 5.漳州110的服务精神)进行宣传和弘扬。漳州公安系统也一直传承和发扬“漳州110”,并由原先的“漳州110”成为“全警110”,创建起为民服务的警察形象。可以这么说,一提到“漳州110”,大家就会想到漳州公安民警,就会给漳州公安点赞。
然而,据某网站2月28日题为“从漳浦1.09命案看‘无知无畏无能’”的报道,福建漳浦县旧镇镇狮头村村民黄维明选择求助“110”来对付村里无赖,每次遇到无赖骚扰时,他都是第一时间打电话报“110”,一遍又一遍地给姗姗来迟的民警讲无赖经常拿刀跟人家打架的经过,希望民警及时帮助解决免得产生恶果,甚至通过家属向派出所、公安局领导反映情况,可最后却是把自己的命弄丢在对“漳州110”的信任上。
而作为隶属于“漳州公安“的漳浦县公安局,在事发后依旧感觉跟没大事一样,只是象征性给没有解决问题能力导致命案的办案民警一个小小警告处分来给死者和其家属一个交代。这样的作风和处事方式,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这种被媒体称为“吃盒饭不加卤鸡蛋”蜻蜓点水式的处理结果,一时在网上广为流传传为笑谈。
从报道中得知,接到“漳州110”的指令,漳浦公安局旧镇派出所民警每次从派出所到案发地点6分钟能开到的警车开了30分钟以上,从事实来看,这就跟“漳州110”提倡的“四快”(接警快、赶赴现场快、现场处置快、速战速决快)纪律相违背。“漳州110”给全国人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出警快,城市范围内3到5分钟就能赶到。可就在一段5公里还不到的水泥路上,派出所警察却用了30分钟以上。除此之外。每次出警都是1名民警带着协警拖拖拉拉地出来。对照“漳州110”接处警规范可以看出,在警察出警的这一环节,除了速度慢,还存在出警不规范着装不整齐的问题。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民警出警前必须向所领导报告,还要有2名以上民警出警,而旧镇派出所邋遢出警、散漫出警、任性出警已经是常态作风,跟“漳州110”“四快”纪律风马牛不相及。
笔者从死者家属口中得知,家里东西多次被无赖毁坏,女性也被殴打,凶手还试图把自家90多岁老母亲弄死赖在死者身上,无论真假,警察都应该调查核实处理。令人遗憾的是,旧镇派出所每次出警到现场看几眼问几句后抽腿就走,难道掌握枪杆子拥有执法权力的派出所人员没有现场处置能力?当然不是!这是缺乏警察职业道德和社会良知敷衍应付自身工作的典型表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皮球踢到别的人或别的部门自己万事大吉工作轻松了!
死者家属还称,死者从家里东西被毁坏就开始报案,而派出所一直没有立案。应该说,故意损毁财物已经触犯《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而派出所民警连一份询问笔录都没有做,显然违反了民警办案的调查程序规定。死者妻子被打报案到死者遇害这三个多月时间内,派出所都没有告知死者妻子验伤情况,没有再次走访当事人,没有把这起触犯到《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措施,以致对方嚣张到直接拿凶器杀人,足以说明派出所民警没有正常执法,或者说他们是在选择性执法:今天我看你顺眼我给你办,明天我不开心就不办,爷就是乐意这样你能怎么的!这样的办案态度和方式除了给老百姓带来灾难和伤痛还能带来什么?
命案发生后,家属告诉笔者说,漳浦县公安局纪委直到2月24日,也就是命案发生后近一个半月才与死者家属见面了解具体情况,2月26日才将调查情况移交漳浦县纪委。而据了解,福建省公安厅还专门就公安民警涉嫌违法违纪规定了报告工作:要24小时内上报至省厅纪委,案件要100%移送、100%报告、100%反馈。显然,漳浦县公安局纪委对违纪案件查处的效率已经违反了省厅的规定,这样的蜗牛办事速度跟旧镇派出所出警速度一脉相承,真是“龙带龙,凤带凤,老鼠带儿会打洞!”
而笔者得到的一份公安局舆情动态里对这起命案新闻是这么写的:“积极应对‘网曝《漳州1.09命案:迟到的警车与‘带刀村民’》炒作派出所出警慢致血案发生’的舆情”。公安局是把报道看成炒作,这是何等的处理态度,何等的藐视群众生命!!!假如报道有错完全可以就报道事实公开辟谣,又何来炒作之说?与其应对不如疏导更好,与其掩盖不如坦率更好。应对舆情就要不遮丑不护短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不充分调查不依法依规办事,群众就难免有抵触情绪导致舆情越捂越大不可收拾。习近平总书记也在治国理政讲话中提到: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本职工作做好,首先要具有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发现、分析、解决本单位、地区的矛盾和问题,淡漠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不正视问题就会演化成大问题。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更是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照习总书记的讲话,我们感觉到漳浦县公安局起码是没有把习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思路理解透彻。笔者以为,习大大当初给漳州110题词,既是鼓励也是期盼,能不能守住那一份神圣的荣誉,一切要看漳州警方的所作所为了。荣誉从来就没有铁卷丹书式的终身制。
笔者在腾讯视频看到一个点击量超80万的微电影《福建漳浦1.09命案之生命算什么》,视频中出警民警在凶案发生后50分钟才到,而且没有穿戴出警装备。然而可笑又可悲的是,1.09命案过后,据一知情人提供的一段旧镇派出所目前的出警视频,视频中,依旧是那位一起案件3个月没办完成的民警和几个协警出警,依旧没有带警察该带的出警装备,依旧吊儿郎当。最重要的是,他还在当“漳州110”的警察,在出警时代表着“漳州110”的形象。
网络上流传甚广的《从漳浦1.09命案看“无知无畏无能”》一文称:“无论漳浦警方将多少规定、禁令、纪律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压在玻璃板下,对于漳浦警方来说,散漫的工作作风还将继续蔓延,为下一场祸事埋下伏笔 ”这不,海峡都市报公众号(微信号:haixiadushibao) 一篇题为《怒!漳浦女警疑酒后驾车 还用高跟鞋狂殴保安老伯!头破血流不忍直视……》的微博引发网上热议。而后,漳浦警方在不到24小时之内连续网上发布2次调查情况,第一次是漳浦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连夜召开会议,决定给予当事女民警张志珍停止执行职务,并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指示绥安派出所要迅速展开调查,及时查清事实,依法做出公正的处理。第二次是做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免去张志珍漳浦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职务;二是从4月8日起对张志珍采取禁闭措施;三是责令绥安派出所迅速查清全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做出处理;四是要求张志珍及时做好伤者及家属的善后工作;五是开展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一起简单的民警违法案件还需要停止执行职务和纪检部门介入调查,这不是忽悠人吗?警察违法与庶民同罪,你就尽管依法处理就行了。所以在此次事件中群众有理由怀疑漳浦县公安局在作秀糊弄大家,因为你尽可以公布一下女民警有没有酒驾的现场证据以及对打架这事怎么依法处罚就好了,公平公开公正处理事件,网友们也就不会“妄议漳浦”了。而作为执法者,漳浦县公安局居然连这种简单的违法案件都处理成这样,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1990年,“漳州110”在“假如女工是你妹妹”、假如孕妇是你妻子“的换位思考大讨论孕育了“服务民生”这一理念,并经过无数的“110”人辛辛苦苦践行而成为中国警界一面旗帜。然而,从漳浦1.09命案的发生及之后漳浦警方的种种表现来看,他们一点也没有换位思考体验群众疾苦。毕竟死者黄维明不是自己的爹,假如旧镇派出所民警真把死者当自己的爹,又怎么会放任亲爹被人杀死呢?有人欺负自己的妹妹怀孕的妻子年迈的亲爹,任何正常人都会拼了命去保护。我们从漳浦1.09命案看到,这哪里是把人民群众当妹妹当妻子当爹,分明是把他们当草芥当下人当孙子。漳州110的创始人郭韶翔仅因为女工半夜不敢回家就亲自护送,旧镇派出所面对无赖的长刀威胁麻木不仁,同样是“漳州110”,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对旧镇派出所的质疑与责问,并非否定“漳州110”否定公安工作。在漳州,人民群众危难时刻总能看到人民警察的身影。个别警察个别派出所不能否定一个团队一种精神。但对违法违规警察的纵容就会损害集体荣誉,也会损害其他兢兢业业工作的110警察的形象。绝大多数媒体报道也不会炒作和放大负能量信息,但对和尚头上的虱子这般明摆着的问题还要视而不见,对党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损害。党媒姓党,党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生命的个别人不去批驳,这就违背了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性。
旧镇派出所迟到出警消极出警邋遢出警及失职渎职行为一天得不到正常重视,人民群众就会每天翘首以待;旧镇派出所的工作作风一天不改变,就会传染给“漳州110”所指挥下的155个基层派出所招惹一场又一场祸事;是时候给漳州公安正名了,为了那死去的农民兄弟黄维明,也为了重新擦亮“漳州110”曾经的荣誉和辉煌。
作者:山石
本文来源:http://hn.china.com/shangqiu/talk/media/11176295/20160411/22405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