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市民刘先生原本想通过正邦地产嘉茂店购买一套楼房,结果楼房没买成,还生了一肚子气。他说,正邦地产嘉茂店最初对他的态度特别好,可交了定金之后对方的态度就变了样……
据刘先生介绍,他和妻子在58同城上看中了一套希望阳光苑的二手房。经询问后得知,该套楼房已经委托正邦地产嘉茂店负责出售。6月7日,正邦地产嘉茂店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刘先生夫妇,并带领他们去看了房。正邦地产的工作人员告知,该小区的物业费为每平方米0.8元,刘先生还可以自己去办公积金贷款。
刘先生说:“看了房子后,我和妻子都挺满意,再加上中介工作人员的态度也特别好,就支付给了正邦地产嘉茂店两万元定金。可是,交完定金之后,我们去希望阳光苑的物业公司询问后才得知,该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根本不是0.8元而是1.5元。当我们去正邦地产嘉茂店询问时,又被告知必须再交一部分费用之后由他们去办公积金贷款。后来,对方又说不给我们办公积金贷款了,只能办商贷。由于我们认为正邦地产嘉茂店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就要求退还定金。”结果,正邦地产嘉茂店不仅没有退还刘先生的定金,还于6月9日给刘先生发来一条短信:“根据规定,收定金3日内签合同,明天第三天,如因客户方不配合签合同定金不退还,房屋照常出售。”
6月14日上午,记者就此事来到正邦地产嘉茂店,该店一名女工作人员称她对此事并不知情,知情的工作人员都已经被调离。这名女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了该店毕经理的手机号,可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也无人接听,给对方发短信也没有得到回复。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长安金座的呼和浩特市正邦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名叫王杰的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
3月份,本报还曾经报道过正邦地产的一家门店故意隐瞒原房主拖欠数年采暖费的情况。事情是这样的:杨先生通过正邦地产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买房前正邦地产一再承诺房屋出售前的水电暖等费用均已结清,可是等杨先生买完房子后去交采暖费时才发现,原房主拖欠了5年的费用。